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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院長奸淫服務員”,連日來,都是輿論風暴的焦點。

            事情有了最新進展,爆料者鄒恒甫與北大有接觸了。日前,他打電話和發(fā)電子郵件給北大紀委監(jiān)察室專門調查組,向北大提供了一些信息,相關郵件也轉發(fā)到一些媒體記者的郵箱。

            雙方持續(xù)一周的“隔空喊話”結束了。北大隨即發(fā)表聲明,肯定鄒恒甫“只跟中紀委談”的原有態(tài)度發(fā)生轉變,接著再次敦促鄒恒甫立即前來專門調查組提供具體有效的證據(jù)。

            除了發(fā)表聲明,北大還推出“特約評論員”文章,斥責鄒恒甫是以激烈言論煽動裹挾民意,認為鄒恒甫對北大的“爆料”不是一種善意、真誠、負責的批評。

            北大的聲明,一二三四,字正腔圓;北大的評論,宏大敘事,道德文章。一個集體組織對一個公民個體施以如此強勁的道德斥責,本身就是自我矮化,也不可能成功上演一次危機公關,讓北大擺脫污名。

            沒有真相,沒有證據(jù),北大腔調吼得再高,面孔板得再嚴,也改變不了“揭丑”帶來的“形象坍塌”。

            鄒恒甫的爆料方式固然不對,但揪著一個人的鄒恒甫,以高高在上的姿態(tài)要求對方上面“呈供”,這是北大的自以為是,這是北大的理性迷亂。北大不是執(zhí)法機關,而是一所應有著公共精神的大學。很遺憾,迄今為止,北大沒有通過起碼的公共理性,來解決問題。

            我們看待北大和鄒恒甫的關系,也應該有“群己權界”的思維,讓雙方各盡其責。

            作為個體的鄒恒甫,通過實名認證的微博直陳“北大院長在夢桃源北大醫(yī)療室吃飯時只要看到漂亮服務員就必然下手把她們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北大淫棍太多”,還一度出現(xiàn)“爆出猛料后便不負責任地隱身”了。他的言行,是不是在“耍流氓”,是不是在“躲貓貓”,完全可以交給法律辦,該吃官司就讓他吃官司。

            北大窮盡一個集體組織的力量,來與一個公民進行“私下纏斗”,從某種意義講,已經(jīng)先輸一步。作為組織行為,必須凸顯應有的公共理性。道德是律己的,北大迄今沒有主動對相關爆料進行證偽,是不愿自證清白,還是無力自我洗冤,只有北大知道。

            更何況,北大在道德與法律面前,早就呈現(xiàn)過潰爛。在去年,就有北大教授以幫人上大學為誘餌,與云南麗江“高中生”小麗發(fā)生婚外戀,后來還導致敲詐官司的發(fā)生,當時輿論熱議,追問連連。然而,北大護短卻始終不愿報上那個失德教授的真名,反而讓“北大教授”集體背黑鍋,造成聲譽受損。“北大院長奸淫服務員”,不是北大污名的開始,而是發(fā)酵。任性與狂妄,傲慢與偏見,早就讓北大形象在公眾心中不斷坍塌。這一回,鄒恒甫又充當了一只推手,雖然這個推手爆料的方式也不理性。北大如果只知道忙著去斬斷這只手,不知道以更大的公共理性來自凈,不知道只有法律理性才能還原真相,只知道對一個公民大做道德文章,就算以后沒人“揭丑”,也會出現(xiàn)更多“自爆”。

            尊嚴是自己掙回來的,清譽也是靠理性維護的。遺憾的是,現(xiàn)在面對一次“揭丑”,北大就亂了方寸,在“私斗”中,只做道德文章,不講公共理性。這樣的北大,在尊嚴和清譽面前,恐怕很難真正站起來。

            □特約評論員 單士兵

            前北大教授鄒恒甫微博“爆料門”,讓北大處在了輿論的風口浪尖。這條微博之所以引起如此大關注,除了北大的牌子和事件本身的轟動性,還有鄒恒甫作為著名學者的名人微博效應。

            微博界有這樣的比喻:當你的粉絲超過100人時,你就像是一本內刊;超過1000人,你就像個布告欄;超過1萬人,你就好比一本雜志;超過10萬人,你就是一份都市報;超過1000萬人,你就成了一家電視臺。筆者查看了一下鄒恒甫在網(wǎng)易和新浪上的微博,粉絲都在十幾萬人,論人氣和影響力,幾乎不遜于一份都市報了。

            據(jù)報道,自8月21日北大“淫棍門”微博發(fā)出后,引發(fā)網(wǎng)友瘋狂轉發(fā)和評論,一天之內,該條微博被轉發(fā)近四萬條,評論超過7000條。連日來,新聞還在持續(xù)發(fā)酵,由此引發(fā)的相關報道、評論網(wǎng)頁,已經(jīng)達到300多萬個。有關信息擴散的速度超出想象,對北大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極其不良的影響。然而,就在北大高調對事件進行調查,并尋求爆料人提供證據(jù)的一周多時間里,鄒恒甫已經(jīng)身在大洋彼岸的美國,取而代之的是他在微博中對事業(yè)發(fā)展中的一些恩怨控訴。雖然鄒恒甫日前已經(jīng)和北大取得了聯(lián)系,但記者查看了鄒恒甫所稱發(fā)給北大紀委的信,并未找到有關“北大院長奸淫服務員”的線索或證據(jù)(《中國青年報》8月30日)?,F(xiàn)在媒體和網(wǎng)友,都在期待鄒恒甫拿出有力的證據(jù)來,即便是“只和中紀委談”,也應抓緊與中紀委聯(lián)系。如此拖下去,損害的不僅是北大,也有其作為國際知名學者的聲譽。

            當下,名人微博已成為信息發(fā)布和輿論醞釀的重要源頭。各種媒介也熱衷于對名人微博言論進行多次傳播,共同推動其成為輿論熱點。新浪微博關注排行榜前100位中幾乎是清一色的名人。名人與公眾人物,擁有更多的粉絲、更多的話語權,這就使其微博“自媒體”,很大程度上已經(jīng)不是一種可以隨意表達的個人“私器”。名人在微博上的一言一行,都有可能瞬間被擴散和放大,引發(fā)強大的輿論場。正因為如此,名人在進行微博發(fā)言時,必須有比普通人更高的義務,以負責任的態(tài)度謹慎使用手中的話語權。

            崔永元、鄭淵潔等名人通過微博宣傳公益,問政問計,傳遞正能量,為百姓代言,以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人文關懷,成為眾多網(wǎng)友力挺的名人博主。但也有一些名人,罔顧道義和社會責任,迷失于網(wǎng)民追捧的自我膨脹和百無禁忌的話語叢林里,要么信口開河、我行無素;要么以夸張、偏激的方式嘩眾取寵、博取眼球;有的甚至造謠惑眾、惡語中傷他人,儼然把互聯(lián)網(wǎng)當作個人發(fā)泄私憤和不良情緒的垃圾場。

            微博是個眾聲喧嘩的地方,但自由的前提是不能侵犯到別人的權利。微博侵權和博客侵權、BBS侵權一樣,都屬于網(wǎng)絡侵權行為。如果發(fā)布的信息與事實嚴重不符,并在客觀上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就必須承擔相應責任。2011年3月,有“紅衣大炮”之稱的奇虎公司董事長周鴻祎,就因在微博上發(fā)表對競爭對手金山公司的負面言論,而被法院以名譽侵權判賠八萬元,并被要求在微博上公開致歉。這起被稱為國內“微博第一案”的案例說明,互聯(lián)網(wǎng)世界有自己的規(guī)則,微博雖然個性化、隨意性較強,但也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要在法律的框架內運行。

            前北大教授鄒恒甫微博舉報的“夢桃源事件”近日有了新的進展,鄒本人向北大提供了新的舉報證據(jù)。但該校新聞發(fā)言人蔣朗朗表示,所有的舉報證據(jù)都不是針對“夢桃源事件”。昨天凌晨3時,鄒亦發(fā)微博首次承認自己寫北大院長系主任淫亂是“夸大”。與此同時,北大方面對此事態(tài)度也出現(xiàn)微妙的轉變,盡管仍然強調要“把此事查個水落石出”,但大概鑒于現(xiàn)有舉報材料不能證明爆料者的“奸淫”結論,“還北大一個清白”就取代了此前“絕不姑息”的表態(tài),北京大學新聞中心昨日甚至發(fā)表一篇題為《言論當真誠 自由即責任》的評論文章,批評爆料者“以激烈言論煽動裹挾民意”。(來源:南方都市報)

            不難理解北大方面對爆料迫不及待的證偽沖動。自21日鄒恒甫在其實名認證微博賬戶中爆料“北大院長奸淫服務員”后,此話題隨即成為熱點,受制于人本能的獵奇心,加上對名校的深沉憂慮,民眾將信將疑地圍觀事態(tài)的進展,而北大院長+奸淫這一主謂配套,經(jīng)輿論的渲染后,表面上看無疑在一定程度上顛覆了北大固有的形象。

            然而,在事實尚未完全水落石出之前,校方出于學校的名譽考慮,迅速轉變角色,以其如椽之筆揣測爆料者之動機,并對“說話的權利”與“真誠與責任”做一番剖析——— 看似說理的背后卻暗含對清白的岌岌追求。顯然,評論文章甫一推出,北大的身份遽然轉變,由此前的仲裁者變?yōu)楝F(xiàn)在的受害者,如今要質問的是,簡單地將爆料行為歸結于“以激烈言論煽動裹挾民意”是否客觀,而在真相浮出水面之前,一味追求“還北大一個清白”,是否符合其管理者角色?

            毋庸諱言,以微博為代表的意見場,有其天然的缺陷。譬如其輿論生態(tài)的煽動傾向,微博輿論場無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群眾心理學。但網(wǎng)絡生活顯然并非無聊情緒的分泌物,不排除民眾帶著偏見并裹挾社會矛盾看待公共事件,以仇官、仇富的眼光在網(wǎng)上發(fā)表意見。在公平正義尚未落實而階層分裂日趨嚴重的社會現(xiàn)實下,微博彰顯了弗洛伊德式的原欲經(jīng)濟學,意味著“需求尋找供應”,相對理性人士,煽動家在微博中影響力更大,簡單粗暴的具有民粹傾向的意見更受歡迎。

            諸多因素混合在一起,造就了“激烈言論”的輿論市場。然而必須強調的是,微博對“激烈言論”的迎合有著特殊的社會背景,粉絲皈依偶像而不是根據(jù)社會建制表達呼聲,有自下而上溝通渠道受阻的原因;當然,在看似洶涌的民意背后,亦有必要分析民意的成分構成,影響力并不意味著批判力,微博的煽動性已經(jīng)引起網(wǎng)民的重視。就“夢桃源事件”而言,事實上,鄒恒甫的爆料也受到廣泛的質疑,要求爆料人提供有力證據(jù)的呼聲也是主流聲音。從長遠看,決定爆料將導致北大百年名譽的受損,抑或鄒本人受到輿論批判的,不是爆料本身,亦非事件的巨大影響力,而是事件的最終真相。

            以上針對鄒恒甫爆料缺陷和微博影響力的諸多分析,并非對真相做事實判斷,而是力圖還原事件各方的真實角色。以此為基礎,不難看出各方應有之職責,對于爆料者而言,誠如柏拉圖所言,“勇氣是一種知識”,爆料不僅需要勇氣,還需要知識,無論是證明或證偽,都需要以事實與邏輯為基礎,爆料如果只有煽動,就可能淪為誹謗;對于北大校方而言,理應站在中立者的角色,致力于尋求事實真相,而不是通過發(fā)表評論文章,批評此爆料行為的流氓特性。在事實尚未浮出水面之前,這種有著濃厚行政背景的批評行為,只會被視為曲線護短。于此節(jié)點,北大校方應該做的,只能是給真相一點時間。

            鄒恒甫的這種做派,給人以不誠實、不負責之感。這種做法,不免有損其學者身份。

            經(jīng)濟學者鄒恒甫在微博曝光北大丑聞,如今算是進入第二回合:第一回合純屬隔空對戰(zhàn),鄒祭出一招“排山倒海”,引來北大自查、發(fā)聲明,但雙方并無實質性接觸;第二回合,雙方進行了電話和郵件聯(lián)系,但北大認為鄒在郵件中并未舉出具體證據(jù),鄒則承認自己說話夸大。

            事件已發(fā)酵一個星期,真相依然迷霧重重。這對北大不利,對鄒恒甫也沒什么好處。鄒之前所發(fā)微博的內容極其空泛,沒有明確指向,簡直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即便如此,仍在網(wǎng)上引起巨大關注,同時也將北大推向風口浪尖。鄒乃北大舊人,可這出戲演的究竟是大義滅親,還是挾私報復,也引起諸多議論。

            鄒恒甫有批評北大的權利,北大也有正面回應的責任。然則,此事涉及具體人和事,若只是以“北大院長”為主語,非但北大難以查究,舉報者的舉證方式也難免受質疑。幾天來,北大的態(tài)度頗為誠懇,一再吁請舉報者拿出真憑實據(jù),配合調查。鄒恒甫卻顧左右而言他,要么轉發(fā)其他人舉報信,要么聲稱只跟中紀委談。這種做法令人捉摸不透。

            照理說,鄒恒甫可以不公開具體材料,但總該向北大提交證據(jù)。就算不想跟北大談,中紀委的大門難道他找不到?鄒恒甫的這種做派,給人以不誠實、不負責之感。這種做法,不免有損其學者身份。

            學者有兩種,一種固守書齋,不聞窗外事而專心治學;一種憑借專業(yè)功底或學術良知,介入公共事務,勇于發(fā)出聲音。不論哪種學者,都需要秉持嚴謹求實的態(tài)度。沒有嚴謹?shù)目茖W態(tài)度,學問做不好;缺乏求實精神,學者很容易被一時情緒所左右。

            近年來,許多學者專家走出書齋,積極參與社會事務。這當然是好事。遺憾的是,有的專家學者滿嘴正義,卻滿肚子壞水。專家化身“磚家”,教授成了“叫獸”,這是網(wǎng)友對個別知識分子的描述。這表明,知識分子一旦喪失專業(yè)立場與嚴謹求實精神,也就失去了自身優(yōu)勢以及職業(yè)底線。

            回到事件本身,既然鄒恒甫聲稱舉報北大不是搞個人攻擊,而是希望把中國教育搞好,那么他就應該盡快提交或公布材料證據(jù),讓相關部門及時介入調查。哪怕是把這些猛料發(fā)給阿桑奇的維基揭秘,也比這樣捂著好。這不僅無助于揭示真相,也讓人懷疑鄒用意何在。如果確有其事,我想任何人都會支持他與北大“斗法”,倘若事實不存在或被夸大了,這樣“斗嘴”下去只會為人恥笑。

            作為“全國人民的北大”,經(jīng)常遭受質疑批評也正常。這就叫作愛之深、責之切。因此,北大除積極與鄒取得聯(lián)系,以便展開事件調查外,還應積極自查自糾,切莫因此而令北大蒙羞。

            本報特約評論員魏英杰

            CFP供圖

            原北大教授鄒恒甫爆料北大“桃色丑聞”事件,有了最新進展。昨天凌晨,鄒發(fā)微博,首次承認自己寫北大院長系主任的淫亂是“夸大”。鄒還表示已經(jīng)與北大紀委監(jiān)察室取得聯(lián)系,并已將部分舉報材料轉至相關調查組。同時,北大也發(fā)聲明稱,接到了鄒的電話,收到了其的電子郵件。

            “爆料門”事件發(fā)展到現(xiàn)在,出現(xiàn)了些許轉機,之前還口口聲聲表示“我只跟中紀委談”的鄒恒甫,竟然將舉報材料轉給了北大紀監(jiān)部門。由之前的拒絕到現(xiàn)在的配合,究竟出于何種原因,還不得而知。而據(jù)北大的聲明,鄒在電話及電子郵件中均沒有舉出任何有助于專門調查組進一步開展工作的具體證據(jù),這難免讓人懷疑:鄒恒甫的手中到底有沒有“北大院長教授系主任奸淫服務員”的證據(jù)?

            吊詭的是,鄒恒甫自己發(fā)微博表示,自己籠統(tǒng)地寫北大院長系主任教授在夢桃源淫亂是“太夸大了”,自己了解到的是少數(shù)例子,“我說話往往夸大,這是我的一貫風格?!蔽覀冎溃?jīng)濟學家向來講究嚴謹治學,否則吹出來的只會是經(jīng)濟泡沫,何況是自稱“中國經(jīng)濟學第一人”的鄒恒甫?然而,在爆料北大“桃色丑聞”上,鄒何以就不知道嚴謹?shù)谋匾阅??是有選擇地“夸大”,還是“夸大”真的就是其一貫風格?

            不管如何,鄒恒甫這種“太夸大了”的爆料已經(jīng)對不少人形成了傷害。傷害之一:無辜的院長、教授、系主任。既然是“夸大”,就說明有不少人屬于“被淫亂”;傷害之二:夢桃源餐廳女服務員。68個被單獨談話的服務員中,有不少女服務員本處于社會底層,卻因鄒的“夸大”之語,影響了她們的清白,被人唾罵;傷害之三:北大的臉面。堂堂百年名校,陷于“桃色丑聞”之中,卻拿不出更好的還擊辦法。

            令人不解的是,面對鄒恒甫的夸大爆料,北大為何不起訴?是心虛?還是不屑?而鄒作為知名經(jīng)濟學家,是否應該為自己的夸大爆料對某些人的傷害說聲抱歉?

            更應追問的是:在微博時代,個人的不當言論邊界在哪?需要承擔什么樣的責任?至今還是個空白。即便在網(wǎng)上散布謠言,哪怕已對某個人、某個群體造成莫須有的傷害,不但造謠者無責,傳播平臺也未受到懲罰,值得深思!

            (子在淵)

            在輿論和北大的一再催逼下,公開舉報稱“北大院長奸淫服務員”卻又不提供證據(jù)的鄒恒甫,終于認錯了。他在微博中稱:我籠統(tǒng)地寫北大院長系主任教授在夢桃源淫亂當然是太夸大了,我當然是指我了解到的少數(shù)院長副院長教授如此淫亂。我說話往往夸大,這是我的一貫風格。了解我的都曉得我的這一特點。我痛恨高校腐敗者淫亂者,我要大大地為教育神圣吶喊發(fā)威。

            雖然還在以“夸大”為“誹謗”辯解,以“為教育神圣吶喊發(fā)威”的堂皇外衣為潑污水行為涂脂抹粉,以“這是我的一貫風格”作掩護——但與前些天一直硬挺的言論相比,其實已經(jīng)在認錯,承認自己“籠統(tǒng)”、“夸大”了,將“奸淫”偷換成了“淫亂”,將“北大院長系主任教授”縮窄為“少數(shù)院長副院長教授”。做出認錯的姿態(tài),說明起碼他已經(jīng)意識到這種不負責任的爆料方式是不對的。

            這樣的認錯,真是極具反諷意味,鄒先生一直在微博上號稱“中國經(jīng)濟學第一人”,“我說話往往夸大”的認錯,等于自砸了這塊自樹的招牌。一邊承認“我說話往往夸大”,一邊還在說“我要大大地為教育神圣吶喊發(fā)威”——這是不是夸大其辭呢?仍在現(xiàn)身說法左右互搏自打耳光。鄒先生,快快收了你的神通吧!

            鄒恒甫認錯了,事情并不能這樣完結。一方面,鄒如果想自證并非只是“夸大”,必須拿出證據(jù)——而不是借打“為教育神圣吶喊發(fā)威”這種道德牌來混淆視聽。更重要的是,卷入到這場沸沸揚揚的桃色風波中的相關者,都需要反思。

            鄒先生當然要做第一個反思者,信口開河,滿嘴跑火車,“說話往往夸大”的風格該改改了。這樣的學風、文風和公共表達之風,只能為自己的公共形象減分,并殃及自己的經(jīng)濟學研究。批判北大,批判中國的高等教育,這是三歲小孩兒都能做、都可以做的。但要具體到對某一個具體單位和具體人的舉報時,就要謹小慎微并負責任了。鄒先生一直抱怨媒體只關注他曝光的“性丑聞”,卻不關注他曝光的北大學術腐敗之類——這種指責是極不厚道的,鄒先生不要指望自己能操縱輿論:你既然舉報稱“院長奸淫女服務員”,就有舉證責任,媒體也有權就此窮追不舍,媒體不是你的工具,媒體不會被你牽著鼻子走,被你操縱議題。

            想以“性丑聞”作引子吸引媒體關注其他問題,這種曝光思路本身就是錯的,就怪不得媒體圍著“性丑聞”轉而忽略其他議題了。

            然后需要反思的是輕信了鄒恒甫爆料、并被鄒牽著鼻子走的網(wǎng)民。鄒恒甫認錯,讓那些輕信者、追隨者和起哄者情何以堪?一事當前,先問真相,再說是非,再談利害,這是每個公民應有的媒介素養(yǎng),也是每個負責任的網(wǎng)民應有的求真精神。而且,不僅應該問真假,更應該知道向誰問真假——這件事,就應該向爆料的鄒恒甫要證據(jù)問真假??墒?,在一種非理性的浮躁氛圍中,聽到了北大,聽到了奸淫,看到了“一個教授向北大宣戰(zhàn)”的大旗,一些網(wǎng)友輕易就被那種“反抗體制”的道德優(yōu)越感和活色生香的爆炸性八卦所俘虜,不問真相,便一個個撲通撲通地跳進輿論渾水中,跟鄒先生一起玩起了游戲。

            網(wǎng)友需要具備的媒介素養(yǎng)是,“批判北大”并不意味著正義,“反抗體制”并沒有道德優(yōu)勢,“為教育神圣吶喊發(fā)威”也不過是堂皇的口號罷了,“痛恨高校腐敗者淫亂者”只是個人的情緒,涉及指控,必須謹慎地拿出證據(jù),否則就是集體耍流氓。不明真相,并不是什么大錯,可不明是非,偏聽輕信,讓自己的一腔道德熱情輕易地被另一個人煽動和激發(fā),失去辨別的理性,那種道德熱情是廉價的,“起哄者”的形象也是丟人的。鄒恒甫認錯了,輕信的起哄者和圍觀者也有必要認個錯。

            鄒恒甫認錯了,想圍觀性丑聞和奸淫細節(jié)的窺淫者們,也該散了。但我覺得,調查這件事的單位和部門不能散。事情遠未結束,這種認錯,應該讓這起以八卦口水為開頭的新聞大片,朝著嚴肅的方向去發(fā)展。輿論、公眾、調查者應該從“奸淫”的刺激字眼上轉移到嚴肅的命題上去了。

            北大首先需要調查的是,鄒恒甫所言“少數(shù)院長副院長教授如此淫亂”到底是怎么回事,這需要在與鄒的交流中調查清楚。有則通報,無則還北大和院長們一個清白。既然污水已經(jīng)潑到北大的頭上,已經(jīng)無法自清自濁,需要給輿論、給北大形象,還有所有院長和教授一個交代。事情發(fā)展到這個地步,已經(jīng)不是鄒恒甫與北大的私人恩怨,而成為公共事務。

            更重要的是,北大需要反思,中國高校需要反思,為什么鄒恒甫一條“夸大”的微博,就把大學的形象打得稀里嘩啦,竟然有那么多人信了,竟然如此被動和狼狽。中國大學竟然怎么了,北大出了什么問題?洗刷污名,重要的是不要糾纏于那些捕風捉影的性丑聞,而要正面鄒所提出的學術腐敗和其他腐敗問題。不少北大人肯定很恨鄒恒甫,但我想對我所愛的北大說一句,北大的敵人不是鄒恒甫,而是自己,是內部那些敗壞北大聲譽的人。鄒恒甫所言不實,雖然短時間能蠱惑一些人,不實傳言終將會被擊破,但北大和中國其他高校內里的那些問題,個別蛀蟲和腐敗者,不正視和清理的話,貽害無窮。中國大學的形象,遲早有一天會被這些人敗光,“大學”也將淪為一個貶義詞。

            既然蓋子已經(jīng)揭開了,就應該給輿論一個交代,撇開個人恩怨和受誣陷的情緒,這是一次北大展示自身自我凈化能力的機會。不僅要就事論事地向鄒恒甫開通熱線,更應建立一種受理舉報的制度通道。大學要自主,教育要獨立,首先要有能力自主地清理門戶,將那些污泥濁水清掃出大門。

            前北京大學經(jīng)濟學教授鄒恒甫在實名微博上爆料,稱北大院長、教授和系主任奸淫餐廳服務員,北大內酒店服務生走后門上北大學位班。消息一出,轉發(fā)和評論者甚眾,這激起了人們無限猜想議論。如果說,這還只是微博上的異?!盁狒[”,那么,傳統(tǒng)媒體如個別報紙的介入報道,則把這一事件推向一個新的高度。

            然而,這條爆料卻是一個不折不扣的“不確指”消息。院長、教授和系主任多了去了,不確指是什么人,其他清白之人就要背上聲名的黑鍋。如果都是這種“不確指”地指認,當下中國,任何一個人都可能成為被指對象,都將生活在不安之中,那還有什么公序良俗、社會秩序可言?

            鄒恒甫作為一個知名的公眾人物,把這樣一個模糊信息冷不丁拋給公眾,讓公眾去猜想咀嚼,以至于北大的院長、教授和系主任們被猜忌,姑且不論清晰事實如何,事實真相又如何,這樣做,首先就是一個不負責任的行為。

            微博時代的來臨,讓每一個人都可以成為自媒體,尤其是那些公眾人物,更是掌握了強勢話語權。其一言一行、一聲一息都會引起社會高度關注。一個尚不知名的自媒體人,如果發(fā)布一條爆炸性的謠言,在真相未清之前,都能引起民眾圍觀,更何況一個知名公眾人物?

            作為公眾人物,其自媒體不是純粹的私家物,也不是泄私的利器。在公共平臺上,其影響力決定了它的責任度。說話爆料不負責任,就應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把北大的院長、教授和系主任們作為一個隱藏真實爆料的掩體,其實質首先侵犯了北大這個群體的名譽權。如果確指后的爆料查無實據(jù),同樣要負造謠、中傷、誹謗等相應法律責任。

            更令人深思的是,一些傳統(tǒng)媒體不加甄別的介入,更讓人擔憂媒體倫理底線的棄守。5個W的常識,事實清楚的要求,這條爆料完全不符合,然而卻不能阻擋個別傳統(tǒng)媒體把它報道出來。即使報道出來,“平衡原則”這個媒體的常識也完全放棄,變成了“微博說什么就是什么”。

            自媒體給信息傳播的快捷提供了加速度,我們理解一些傳統(tǒng)媒體為搶時效的用心。但這并不等于傳統(tǒng)媒體就可以對所有自媒體消息不加辨析地報道,成為自媒體的傳聲筒。如果說自媒體的守則還需建樹,那傳統(tǒng)媒體的守則是早就有了的,又豈能如此輕易被自媒體擊潰?

            自媒體時代,在互聯(lián)網(wǎng)為自媒體搭建起強大的公共平臺時,無論是傳統(tǒng)媒體,還是自媒體,話語權都變成一個十分重要的權力。它雖不能排山倒海,卻有沖擊思想觀念的能力,最終主導著人們在現(xiàn)實世界中的行為。

            在這樣的情勢下,我們尤其要慎用自己的話語權。傳統(tǒng)媒體應當謹記新聞實踐所積累的優(yōu)良守則,自媒體則亟須建構自己的話語守則,不能放縱自己的話語權,想怎么說就怎么說。只有對自己的話負責,有分寸、講理性、遵客觀,才有利于自媒體的健康發(fā)展,有利于形成自媒體的良性秩序。

            在這樣的前提下,自媒體才能最大限度地發(fā)揮它的正能量,激濁揚清,揭露丑惡,為社會進步提供強大的助推力。反之,自媒體就可能最終變成一個人人自危的平臺。

            □特約評論員 吳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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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眾人物爆料,媒體不能放縱話語權

            不負責任的爆料等于耍流氓

            8月21日,前北大經(jīng)濟學教授鄒恒甫在實名微博上爆料,稱北大院長、教授和系主任奸淫餐廳服務員。北大新聞發(fā)言人對此進行了回應,稱絕無此事,鄒恒甫說話讓人匪夷所思,不知道其居心何在,并表示北大將保留追究其詆毀或誹謗的權利(《北京晨報》8月22日)。

            不可否認,這年頭,通過爆匪夷所思的料來吸引眼球和關注,的確是一種常見的伎倆。以爆料人鄒恒甫來說,他是前北大教授,既然曾因“很少到校上課”而被北大光華管理學院辭退,并且此后便不斷通過輿論對北大進行抨擊,此番爆料,究竟是確有實據(jù),還是過去結下的梁子在升級演繹?這的確需要謹慎判斷,而不能盲信盲聽。

            不過,原北大教授鄒恒甫固然有伺機攻擊炒了自己魷魚的原東家的可能,但是,對于他的實名爆料,恐怕也不能因其過往與北大之間的不愉快經(jīng)歷,便一口認定“絕無此事”,甚至指責其“居心何在”,乃至給爆料人扣上一頂“詆毀”和“誹謗”的帽子。北大維護自身聲譽的心情固然不難理解,但是,任何的否認都需要建立在對于事實的嚴謹調查與判斷的基礎之上,對于大學而言尤其應當尊重事實,而不能僅憑感情用事。

            從這個角度來看,人家微博剛剛爆出來的料,北大方面便作出“絕無此事”的回應,北大對于事實真相的調查莫非如此高效?已經(jīng)完成了充分翔實、確鑿無疑的調查不成?不僅如此,爆料的內容為北大院長、教授和系主任的“禽獸”行為,當事人并未出面反駁,北大卻跳出來否認,盡管院長、教授、系主任都在北大麾下,但北大真的能對北大教授的行徑明察秋毫,并充當擔保嗎?

            基于此,對于這一爆料,不妨視作一封舉報信,由相關部門進行深入翔實的調查,再得出結論。到了那個時候,清者自清,濁者自濁,若是詆毀與誹謗,也自然需要擔當其責。無論是對于鄒恒甫,還是對于北大而言,真正對于自身名譽的眷顧,其實都必須建立在尊重事實的基礎之上。

            不管是為了北大的臉面之爭,還是維系學術的最后尊嚴,又或是挽救高校的信任危機,北大紀檢部門理當介入。

            8月21日,前北京大學經(jīng)濟學教授鄒恒甫在實名微博上爆料,稱北大院長、教授和系主任奸淫餐廳服務員,北大內酒店服務生走后門上北大學位班。當晚,北京大學回應稱“絕無此事”,并表示學校將保留追究鄒恒甫詆毀或誹謗的權利。

            這樣的一條微博,自然能引來極大關注?!氨贝笤洪L在夢桃源北大醫(yī)療室吃飯時只要看到漂亮服務員就必然下手把她們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夢桃源生意火爆”?!氨稀睙o論是真是假,傷害已是不可避免:倘若鄒恒甫所說哪怕部分為真,對北大乃至高校來說,都是一種極大的恥辱,堂堂知名高等學府,竟然如此藏污納垢,師道尊嚴何存?而假設真如北大回應所言,鄒恒甫“極端不負責任,讓人匪夷所思”,北大真的絕無此事,那么公眾在慶幸之外,也必然會對一個知名學者如此不負責任的言論失望之極,北大也有足夠的理由追究其詆毀誹謗之責。

            其實細究鄒恒甫的“爆料”,雖然也是一種“網(wǎng)友曝”,但以其本人的真實姓名,再加上其前北大教授的身份,卻選擇一種欠缺具體指向對象的實名爆料,其用意究竟何在,實難理解。這樣的爆料本就有打擊一大片之嫌,退一步說,即便真有個別的院長、系主任存在不軌行為,也不能得出“北大院長、教授、系主任奸淫服務員”的結論。難道他是故意不點明?又或者根本就是無中生有?但不管怎么說,以這種模糊其辭的爆料方式,直言北大院長、教授奸淫服務員,卻又不拿出證據(jù),不指名道姓,在網(wǎng)絡聲音已成公共傳播主要渠道之一的當下,都不是一個嚴謹治學學者應有的做法。

            而對眾多網(wǎng)友來說,在真相不明之際,大肆轉發(fā)評論,并且不少人選擇了相信,這樣的一種網(wǎng)絡輕信本身也有失理性。比如說,鄒恒甫在微博上說“除了鄒恒甫,北大淫棍太多”,言下之意,北大除了他,其他大都是淫棍,這樣的話可信嗎?事實上,在前不久的安徽廬江官員“艷照門”事件中,盡管廬江官方一再辟謠,微博上艷照依然瘋傳,這其實對“自媒體時代”如何避免不必要的網(wǎng)絡暴力傳播,已經(jīng)提出了反思。很顯然,這種欠缺理性的傳播又一次上演了。

            當然,你可以說,北大是公共機構,公眾有質疑的權利;而且北大教授“王學明”在麗江和高中女生小麗艷遇后反遭情人敲詐30萬元,至少表明北大教授中也有過“敗類”,但一個個案不能代表北大所有老師,更不能以此來推斷鄒恒甫的“丑聞曝”就一定為真。而且鄒恒甫作為知名學者、公共人物,他應該清楚自己的影響力,在欠缺證據(jù)之下,就斷言“北大淫棍太多”,對北大的傷害又該如何擔責?

            值得關注的是,在爆料北大院長奸淫服務員之后,鄒恒甫繼續(xù)發(fā)微博“抖”猛料,矛頭直指北大個別教授和部門,言語更是肆無忌憚。面對如此“叫板”,北大停留于簡單回應顯然無法消除公眾心中疑惑。

            不管是為了北大的臉面之爭,還是維系學術的最后尊嚴,又或是挽救高校的信任危機,北大紀檢部門理當介入,而無須保留追究鄒恒甫詆毀或誹謗的權利。甚至公安機關也應介入調查,畢竟“奸淫服務員”的爆料若為真,那么“北大院長”已涉嫌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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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對“丑聞爆料”,北大該如何回應?

            公眾人物爆料,媒體不能放縱話語權

            “丑聞爆料”究竟該如何對待?

            一直以為,這天底下最下作的事之一,就是往人身上潑污水,而且是那種桃色的、無法證實也無法證偽的污水。光腳的不怕穿鞋的,潑人一身污水,把人惡心倒了,壞了人的聲譽,然后他一笑而過。

            我覺得,前北大教授鄒恒甫微博稱北大院長強奸女服務員,就屬于這種不負責任的潑污水。他的這條微博已被轉發(fā)數(shù)萬次:“北大院長在夢桃源北大醫(yī)療室吃飯時只要看到漂亮服務員就必然下手把她們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夢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鄒恒甫,北大淫棍太多?!?/p>

            一個著名的教授,以這種不負責任的方式污名化一所大學及其同行,讓人感到匪夷所思。

            不是說不可以揭北大的丑事,更不是說北大很干凈,不會有這樣的齷齪事——“教授嫖娼”,“院長泡研究生”,“領導強奸女學生”,這些丑事媒體都曝光過,大學并不是什么圣潔的象牙塔,教授中也有不少“叫獸”,社會有什么病,大學也有同樣的病,一些丑陋甚至超出了公眾的想像。丑陋的大學問題需要被扒糞,北大當然不能例外,需要大學中人站出來揭丑。

            可是,這種揭丑,應該是負責任的,而不是惡俗的炒作,不是往大學身上潑污水,不是為了吸引眼球、提升關注而用聳人聽聞的黃色消息去消費公眾的情緒,并在這種消費中尋求變態(tài)的快感。當然,更不是公報私仇,借這種潑污水毀人清白、發(fā)泄私憤。

            為什么說鄒恒甫這條微博是潑污水呢?因為這條事關重大的爆料,竟然沒有一個旁觀者可以證實或者證偽,都是“北大院長”、“女服務員”、“北京教授”、“系主任”、“北大淫棍”之類非常模糊的信息,到底是哪一個北大院長或系主任,強奸了哪一個女服務員?外人根本無從查證。這樣的污名,只能潑到所有院長和系主任身上,還有整個北大的招牌上。由于沒有實指,沒有精確的指向,而是籠統(tǒng)的泛指,一掃一大片,受傷害的是一個群體的聲譽。而且這種事情,不會有院長或系主任站出來澄清證偽。最關鍵的是,這種桃色丑聞,根本說不清楚,越糾纏可能越麻煩。沒有人愿意主動對號入座去趟這污水渾水,惹得自己一身臊。

            看得出來,鄒恒甫發(fā)這樣的微博,并不是真想站在真理一邊正義凜然地爆什么料,而是借此惡心北大一下罷了。這樣的方式是很下流的,利用輿論對“北大”這個符號的反感、某些人陰暗的窺私心理、黃色新聞的爆炸性效果,還有“向權力和體制開炮”的偽正義,來消費公眾的情緒。北京大學新聞發(fā)言人蔣朗朗回應稱“絕無此事”,并表示學校將保留追究鄒恒甫詆毀或誹謗的權利——被潑這種污水的北大除了這么回應,還能怎么辦呢?

            如果鄒恒甫真掌握了什么證據(jù),真知道什么事實,不妨指名道姓地說出來,直接說北大哪一位院長強奸了哪個女服務員,有什么證據(jù)。話說到這種露骨的程度,說了北大的名字,而且是“必然下手把她們奸淫”這種涉及刑事指控的信息,已經(jīng)不能用“害怕受到打擊”、“保護當事人”作借口了,事關一所大學的名譽和一個群體的形象,必須說清楚。北大完全有理由起訴鄒恒甫,當然,因為投鼠忌器,北大未必會維權,這種事躲還來不及,只能寄望于熱點迅速過去。

            這件事并非個案,而暴露了當下輿論空間中一種很下作的炒作手段,爆這種無法證實的料,在“吐痰效應”中把對手的名聲搞臭(隨地吐痰,自己不惡心,但惡心了別人),并借機炒作自己。群眾的眼睛并非總是雪亮的,這樣的爆料常能迷惑一些不明真相的公眾,從而達到自己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