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熱氣球事件發(fā)生后,除了善后處理,最令人關注的就是遇難者的賠償問題。
關于保險賠償,按照埃及法律規(guī)定,在事故中遇難的外國人和埃及人將得到同等待遇的處理。而對于此類事件,通常埃及政府不會出面賠償,而是由事故責任方及保險公司進行賠償。而遇難的9名香港游客中,有6人所購買的旅游保險的承保范圍并不包括熱氣球活動,因此嚴格按照保險條款,將不能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但保險公司表明,出于人道主義立場,公司會酌情處理,協(xié)助家屬將死者遺體運回香港。另外3人所購買的旅游保險不同,熱氣球活動在承保范圍之內,包括人身意外(最高賠償額50萬港元),遺體運返(賠償額為運送費用)及恩恤保障(最高賠償額5萬港元),亦即其可獲得最高為55萬港元的賠償金額。
另外,事故熱氣球公司為每位乘客也購買了賠償金額約30萬埃鎊,合約35萬港元的保險。遇難的9名香港游客均受到這一保險之保障。
對于自行購買旅游保險的6名遇難者,雖然他們所購買的旅游保險的承保范圍并不包括熱氣球活動,因此無法獲得旅游保險公司的賠償,但是他們可以獲得埃及的事故熱氣球公司為每位乘客購買的保險賠償。
而對于另外三位受害者,由于他們所購買的旅游保險涵蓋了熱氣球活動,因此他們分別均可獲得最高55萬港元的損害賠償,同時,他們還將獲得埃及的事故熱氣球公司為每位乘客購買的保險賠償。此二者并不矛盾。這正是人身保險(尤其是其中的意外傷害保險、重疾險等)區(qū)別于財產保險之補償性的重要特征所在。法律規(guī)定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不禁止重復投保,因為人的生命價值無法用金錢數(shù)額加以計算或限制。也就意味著,權利人可以得到多份保險賠償金,彼此之間并不沖突或抵消。
而又由于人身保險屬于給付性的定額保險,也就是說,更為重要的是,保險公司不可因權利人已獲得侵權人的賠償而拒絕理賠,并且保險公司在進行理賠之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償?shù)臋嗬?。反?如果確定被保險人是由于他人的過錯而導致人身損害或死亡,在獲得保險公司賠償之后,并不影響賠償權利人再向導致?lián)p害的該第三人請求損害賠償。
因此,如果一旦確定埃及熱氣球公司或其雇員(包括如熱氣球的檢查者、操作者等)在其履行職責的過程中存在過錯(玩忽職守、不當操作等),并由其過錯而導致了游客的遇難,則這九名遇難者的賠償權利人還可以請求該熱氣球公司進行賠償。這一賠償并不與保險公司的理賠相沖突。
而我國香港的九名遇難者的近親屬等賠償權利人針對埃及熱氣球運營公司究竟可以提起何種賠償請求?
從雙方之間的法律關系上判斷,第一,在九名遇難者與熱氣球運營公司之間簽訂有乘坐熱氣球飛行之合同,此當無疑義,因此雙方之間存在有效的合同。而由于乘坐熱氣球失事,導致合同未能全面履行,并由此給作為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遇難者及其家屬造成人身及財產的損害,為此,九名遇難者的近親屬等賠償權利人應可提起違約損害賠償之訴。第二,九名遇難者由于熱氣球運營公司職員即熱氣球操作人員操作不當、熱氣球公司對熱氣球自身安全性檢查不力或對于當時天氣是否適宜進行飛行判斷失誤(此為目前調查得到的可能導致災難的原因,包括而不限于其中任一成立),導致我國香港九名乘客遇難,這符合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因此,九名遇難者的近親屬等賠償權利人應可提起侵權損害賠償之訴。
接下來需判斷此二類訴訟有管轄權的法院和適用的法律。
對于對人訴訟,香港法院是從“有效”原則出發(fā)來決定自己的管轄權的。根據(jù)香港法律的規(guī)定,被告身在香港,且法院的起訴文件能在香港送達被告;或被告自愿接受香港法院的管轄權;或在香港以外的地方,而法院根據(jù)《最高法院規(guī)則》規(guī)定,批準將起訴文件于外地送達被告等三種情況下香港法院可就對人訴訟行使管轄權。由此觀之,香港法院雖也有可能獲得管轄權,但訴訟在埃及進行的可能性更大。
而根據(jù)《埃及民法典》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合同之債適用締約當事人共同的住所地法;當事人的住所地不同的,適用合同締結地法,但當事人約定或實際情況表明應適用另外的法律的除外。該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非合同之債適用產生此等債之行為的發(fā)生地法。因此,侵權責任應當適用侵權行為發(fā)生地法。由是,根據(jù)埃及法律無論是以合同之債起訴或侵權之債起訴,均應適用埃及民法典。而根據(jù)埃及民法典第221條和222條的規(guī)定,從證明責任和最終賠償?shù)年P系觀之,無論是采取合同責任或侵權責任的訴訟策略,最終后果無甚分別,即可擇一而訴。
作者:王天凡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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